中轉時免稅酒和化妝品不能隨身帶?這件事千萬別做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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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資源網2019年12月13日消息:聖誕節臨近,因此廣州白雲國際機場國際轉國內的航班數量大增,也有很多旅客從國外免稅店購買化妝品入境的,這在白雲安檢中轉國內處有一件化妝品引起了安檢員小朱的注意。

安檢員在開包的時候發現旅客張先生購買的化妝品並沒有購物憑證,也沒有裝在密封的免稅店包裝裡。張先生解釋說:「這個化妝品是剛剛和女朋友在馬來西亞買的,但是她要飛上海,我要前往重慶,所以我們在中轉購物區裡買完之後就拆開了,購物小票也找不到了。」這時開包員小朱解釋說:「隨身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一是出示購物憑證,二是置於已封口且完好無損的透明塑膠袋中,三是經過安全檢查確認後方可隨身攜帶,您已經拆封了,而且沒有購物憑證,這個是沒辦法隨身攜帶的,但是您可以去託運。張先生了解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後表示能理解,最後在安檢員的指引下到相應的櫃檯辦理了託運手續。

白雲安檢溫馨提醒您,旅客乘坐國內航班時在同一機場控制區內由國際地區航班轉乘國內航班時,其隨身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品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出示購物憑證。至於已封口且完好無損的透明塑膠袋中。經安全檢查確認)方可隨身攜帶。如果再轉乘國內航班過程中離開機場控制區,則必須將隨身攜帶入境的免稅液態物品作為行李託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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